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3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2002
91821號函辦理。
二、查「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
),原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至102年3月31日
止,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保險公司承作後,由保誠人壽保
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
三、本保險相關內容如下:
(一)辦理期間:自102年4月1日0時起,至104年3月31日24時
止,期間2年;辦理期間保險費固定,不得調漲。
(二)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
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年齡限制:
1、編制內現職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親)
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可續保至80歲。
2、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投保年齡可至26歲止。
(四)保險費:員工及其配偶分別年繳新臺幣(以下同)1,200
元,子女年繳600元,父母年繳900元。
(五)保險給付項目:含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重大燒燙傷
保險、傷害醫療保險、意外醫療住院保障(病房費日額
、住院前後一週門診醫療、加護病房費日額、每次住院
手術費用、骨折未住院)。
(六)原被保險人保障不中斷:102年3月31日止仍在保原中國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之「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
體意外保險者,如於同年6月1日前加保並提供同年3月3
1日在保證明資料,則投保年齡可續保至80歲,且保險
效力接續自同年4月1日起生效,發生之事故得依本保險
規定申請理賠。
四、檢附「本保險投保計畫及加入表」各1份,請轉知有需求
之同仁,逕洽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查詢網址
:http://www.pcalife.com.tw/corpProd/index.jsp,洽
詢電話:0809-08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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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府教發字第11302093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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