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配合本院107年4月1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7347號函修正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自107年5月1日生效),有關
各機關員工各項補休規定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旨揭支給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加班補休期限由原規定6
個月延長至1年,為利差勤管理及增加運用補休之彈性,
各機關員工各項補休期限,統一規定於1年內補休完畢,並
以「時」為計算單位,自107年5月1日生效。
二、又加班事實或其他項補休之要件事實如發生於107年5月1
日前,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04 onclick=window.open(this.href);return false;
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今天: | |
昨天: | |
本週: | |
本月: | |
總計: | |
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