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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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3620747
傳真:05-3623658
電子信箱:bihru@mail.cyhg.gov.tw
受文者:嘉義縣朴子市竹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0800336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見說明五 (0033626A00_ATTCH1.doc、0033626A00_ATTCH2.doc)
主旨:本縣家庭教育中心108年度持續推動「個別化親職教
育」,針對有待協助之國中小學生家庭提供家庭教育諮
詢、輔導和支持等服務,學校如有需協助輔導之個案,請
填寫「個案轉介單」(免備文)送至家庭教育中心辦理,
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服務對象以「國中小階段」之學生的「家庭」或「家
長」為主,而該學生或家長處境如下:
(一)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兒童、少年,而家長在親職教
育上無法施力者。
(二)因家庭因素,致使兒童、少年有中輟之虞者。
(三)家長疏於照顧,使兒童、少年未獲得適當家庭教育者。
(四)經學校通報之未成年懷孕女學生、家長及其相對當事
人。
二、上述學生問題行為之形成因素複雜,可能包括個人、交
友、學校、家庭經濟等因素,本案之協助對象以「家庭因
素」(如父母管教不當、親子溝通問題等)為優先;且本
保存年限:
檔 號:
0
1080000474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國民小學
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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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教育」、「預防」之立場,以國小學童為優先。
三、本案由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以校訪、家訪、電訪方式,進行
個別化親職教育輔導服務。考量服務志工案件負荷、地緣
等因素,以太保、朴子、六腳、新港、中埔、東石、鹿
草、水上、民雄、大林10鄉鎮市為重要服務區域。
四、家庭教育中心接獲個案轉介單後,經外聘專業督導、志工
督導及志工討論評估,並考量志工案件負荷程度及地緣距
離,決定是否開案或轉介其他單位。
五、檢附「個案轉介單」及「家長接受服務同意書」格式供
參。
第 3 頁,共 3 頁
副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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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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