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08年「祖孫互動傳真情實施計畫」乙份(詳如附件),惠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題材以「祖孫互動傳真情」等相關活動為主軸,內容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文章為內容。
二、交件期限:自108年5月27日(星期一)起至108年6月6日(星期四)止,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交件地點: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祥和國民小學收)。
三、比賽獎勵:
(一)作品榮獲各組別前5名之參賽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鼓勵,指導獲獎教師核予嘉獎1次,並暫定於108年8月24日祥和國小辦理「祖孫同樂真幸福活動」公開頒獎表揚。
(二)作品獲選為佳作之學生及指導老師均核予獎狀以資鼓勵。
(三)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1位學生參賽為原則,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以最高獎項為獎勵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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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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