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承辦人:廖晉瑩
電話:05-3620123#250
電子信箱:jinny1108@mail.cyhg.gov.tw
受文者:嘉義縣朴子市竹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0801232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縣108年語文競賽分區初賽各區賽程表、場地配置
圖及各參賽學校競賽員之序號,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各區賽程表、場地配置圖及各參賽學校競賽員之上台序號
等相關競賽訊息已公布於本縣語文競賽管理系統網站
(http://lang.cyc.edu.tw/lang108/),請逕上該網站查
詢。
二、旨案定於108年7月2日(星期二)於各分區辦理,競賽當日
各競賽項目報到時間說明如下:
(一)演說項目請於8時20分前完成報到,並立即進場。
(二)朗讀項目請於8時40分前完成報到,並立即進場。
(三)字音字形項目請於8時45分前完成報到,8時50分進場。
(四)作文項目請於9時15分前完成報到,9時20分進場。
(五)寫字項目請於11時5分前完成報到,11時10分進場。
三、煩請貴校務必提醒競賽員下列事項:
(一)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
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取消競賽員資格。
保存年限:
檔 號:
4
1080001790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國民小學
108/06/10
.
.
第 2 頁,共 2 頁
(二)演說與朗讀項目競賽員,務必穿著便服參賽,勿著校
服、運動服或顯示其校名之服裝,以維競賽之公平性。
(三)作文及寫字項目競賽員,於文稿中不得提及校名、姓
名。
(四)本次競賽參加人員(含競賽員、指導老師及領隊)請所
屬學校核予競賽當日(108年7月2日)公(差)假登記。
(五)競賽優勝成績將現場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之校園公佈
欄,並同時公告於本縣語文競賽管理系統網站(其中作
文、寫字及字音字形項目因各區競賽員之試卷將統一集
中閱卷,爰於競賽當日下午公告成績)。
(六)演說與朗讀項目之競賽優勝成績公告後將立即於各區承
辦學校辦理頒獎,請轉知參賽選手知悉。
正本:嘉義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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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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