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以,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
辦理退休時,相關退休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以維
護教師權益,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12063A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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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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