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示教師因安胎事由經醫院診斷建議在家長期休養並申請延長病假期間,得否前往進修碩士學位一案,詳如教育部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1年9月27日臺人(二)字第1010176112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影本乙份。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04 onclick=window.open(this.href);return false;
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今天: | |
昨天: | |
本週: | |
本月: | |
總計: | |
平均: |